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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LFGP20151029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摄像机等设备招标通知
标讯详细信息
公告名称:
河北省LFGP20151029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摄像机等设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历史公告
详细内容:
询价采购公告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摄像机等设备询价采购
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LFGP20151029
3、采购人名称:
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
5、采购人联系方式:
6、采购机构名称:
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7、采购机构地址: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8、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
0316-6065910;
邮政编码:
065000 网址:
http://www.zfcg.lf.cn/
9、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10、采购数量:
660个监控摄像机(头)、220个高清监控硬盘录像机、220个摄像机电源。

11、采购用途:
办公
12、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
13、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时确定
14、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询价文件
1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通过廊坊市采购中心预审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副本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7)税收证明:
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需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 网址:
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
(9)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资格预审时明确原件的应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

16、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5年5月6日 至2015年5月12日12:00前。

17、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18、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到现场免费领取。

19、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3日15:
30。

20、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21、询价、评审时间:
2015年5月13日15:
30
22、项目联系人:
李子叶 邮件:
lfcgzwh@163.com
联系方式:
0316-6065910
23、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本网站
本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hebgp.gov.cn/ http://www.zfcg.l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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